目前,汨羅建筑垃圾消納和資源化利用項目已完成一期建設,建筑垃圾破碎線、制磚機、裝修垃圾分篩線全面投產,實現日破碎建筑垃圾1000噸,日產各類鋪磚塊10-13萬,產品現已應用于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成后,已成為湖南省14個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縣(市、區)建設試點之一。

湖南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投產方式:
采用場地出租的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商,確定合作伙伴。采取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合作投資方,我公司(汨羅市城投)占30%股份,所有投資由投資方承擔且占70%股份。場地采用租賃形式,經營期限為20年,公司負責擬定出租場地租賃價格*,場地租貸以競爭方式確定。建筑及裝修垃圾處理特許經營期為30年,到期后垃圾處理的基礎設施投入及配套固定設施整體無償收歸我公司。

二、項目前期確定的特許經營方案
(一)方案概況
1、汨羅市建筑垃圾處置實施方案。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湘政辦法[2019]4號),集中整治,規范城區建筑垃圾處置行為。
2、汨羅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納特許經營實施方案。特許經營權限一般不超過30年,到期后由政府收回重新招標。特許經營期間依據《汨羅城市總體規劃》經汨羅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中心城區全部區域。擬授予符合條件的經營者特許經營權,建筑垃圾年消納總量約100萬噸。

汨羅市城區建筑垃圾管理與資源化利用工作動員會
3、汨羅市城市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辦法。建筑垃圾處置依法實行核準制度和收費制度。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建筑垃圾消納費、運輸費等建筑垃圾處置費用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二)特許經營方案依據
《汨羅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納特許經營實施方案》、《汨羅市建筑垃圾處置實施方案》、《汨羅市城市建筑垃圾運輸處置管理辦法》。
